通常情況下,織物在實際穿著與應用過程中,某些部位常會承受突然的撕裂強力,如服裝被利物勾住的部位,下蹲時褲子臀部的某些部位等受到外力作用,織物內部紗線逐根受到負荷而斷裂或裂縫,這種現(xiàn)象稱為撕裂或撕破。由于撕破強力試驗能客觀地反映紡織品在實際穿著中的突然撕裂特性和受整理加工影響的程度,所以在紡織品貿易中應用廣泛。上海千實精密機電科技有限公司是紡織測試儀器生產(chǎn)廠家,研發(fā)生產(chǎn)各類紡織檢測儀器已10余年,數(shù)字式織物撕裂儀是常規(guī)儀器,亦是織物撕裂強度測試的常用試驗儀器,褲形法、褲形法和沖擊擺錘法是常用的3種測試方法。
檢測標準:
ASTM D1424 D689;NEXT 17;M&S P29;BE EN ISO 13937 4674;BS 4468;DIN EN 21974;GB/T 3917.1;ISO 1974
一、褲形法:
1、主要原理:
夾持褲形試樣的兩條腿,使試樣切口線在上下夾具之間呈直線。開動儀器將拉力施加于切口方向,記錄直至撕裂到規(guī)定長度內的撕破強力,并根據(jù)自動繪圖裝置繪出的曲線上的峰值或通過電子裝置計算出撕破強力。
2、試驗步驟:
開動儀器,以100mm/min的拉伸速率,將試樣持續(xù)撕破至試樣終點標記處。記錄撕破強力,如果想要得到試樣的撕裂軌跡,可用記錄儀器或電子記錄裝置記錄每個試樣在每一織物方向的撕破強度和撕破曲線。如果是出自高密織物的峰值,應該有人工取數(shù),記錄紙的走到速率與拉伸速率的比值應設定為2:1,觀察撕破是否是沿所施加力的方向進行以及是否有紗線從織物中滑移而不是被撕裂。滿足以下條件的試驗為有效試驗:
a.紗線未從織物中滑移
b.試樣未從夾具中滑移
c.撕裂*且撕裂是沿著施力的方向進行的
不滿足以上條件的試驗結果應剔除。如果5個試樣中有3個或更多個試樣的試驗結果被剔除,則可認為此方法不適用于該樣品。如果協(xié)議增加試樣,則加倍試樣數(shù)量,同時亦應協(xié)議試驗結果的報告方式。
二、梯形法:
1、主要原理:
在試樣上畫一個梯形,用強力試驗儀的夾鉗夾住梯形上兩條不平行的邊。對試樣施加連續(xù)增加的力,使撕破沿試樣寬度方向傳播,測定平均*撕破強力。
2、試驗步驟:
設定兩夾鉗間距離為(25±1)mm,拉伸速度為100mm/min,選擇適宜的負荷范圍,使撕破強力落在滿量程的10%-90%之間;安裝試樣,沿梯形的不平行兩邊夾住試樣,使切口位于兩夾鉗中間,梯形短邊保持拉緊,長邊處于折皺狀態(tài);啟動儀器,如有條件用自動記錄儀器記錄撕破強力。如果撕破強力不是沿切口線進行,不作記錄。
三、沖擊擺錘法:
1、主要原理:
試樣固定在夾具上,將試樣切開一個切口,釋放處于*勢能位置的擺錘,可動夾具離開固定夾具時,試樣沿切口方向被撕裂,把撕破織物一定長度所做的功換算成撕破力。
2、試驗步驟:
按下擺錘停止鍵,放開擺錘。當擺錘回擺時握住它,以免破換指針的位置,從測量裝置標尺分度值或數(shù)字顯示器讀出撕破強力,單位為牛頓。根據(jù)使用儀器的種類,讀到的數(shù)據(jù)也許需要乘上由生產(chǎn)商的相應系數(shù)以轉化以牛頓為單位的表示結果。檢查結果應落在所用標尺的15%-85%范圍內,每個方向至少重復試驗5次。
觀察撕裂是否沿力的方向進行以及紗線是否從織物上滑移而不是撕裂。滿足以下條件的試驗為有效試驗:
a.紗線未從織物中滑移
b.試樣未從夾具中滑移
c.撕裂*且撕裂一直在15mm寬的范圍內
不滿足以上試驗結果的應剔除,如果五塊試樣中有三塊或三塊以上被刪除,則此方法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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